员工个人晨检制度
2024-10-16 来自: 杭州捷径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:39
一、每天早晨从业人员上班前,由公司食品安全员对每位从业人员 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,检查内容如下: 1、观察从业人员精神状态是否有过度疲劳和病态; 2、观察从业人员眼球、面色是否特别黄(有患肝炎的可能); 3、观察从业人员有否咳嗽、咯血(有患肺病的可能); 4、观察从业人员双手有否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; 5、询问从业人员有否痢疾和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; 6、观察从业人员有否带戒指、项链等违规饰品,指甲是否剪短,个 人卫生是否符合要求; 7、检查从业人员是否穿戴工作服上岗。 二、每天由晨检人员填写好晨检表,并在晨检表上并签字,晨检表 要求真实、准确。 三、如检查中发现个别从业人员不符合卫生要求或患有传染性疾病, 按以下方法处理: 1、从业人员带戒指、项链等违规饰品,要求在工作前脱下; 2、对指甲过长,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,责令其搞好个人卫生后上 班。 3、要求从业人员不穿戴工作服不得上岗。 4、凡患有痢疾、伤寒、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、活动性肺结核、 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,不得从事接触 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。5、管理负责人及从业人员在出现咳嗽、腹泻、发热、呕吐等有碍于 食品卫生的疾病时,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,待查明病因、排除有碍食品 卫生的病症或治好后,方可重新上岗。